东莞市可园博物馆招募文创产品合作伙伴的公告
东莞市可园博物馆招募文创产品
合作伙伴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方案》(粤文旅资〔2023〕93号),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进一步丰富东莞市可园博物馆文创产品品类,现全面招募文创产品合作伙伴。公告如下:
一、合作基础
东莞市可园博物馆(以下简称“可园博物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二级博物馆、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25 年接待观众近 130 万人次,是岭南文化重要地标。
可园博物馆是依托东莞可园园林建筑,收藏、研究、展示岭南古典园林建筑、“二居” 及岭南画派文物作品,承担着传播岭南建筑文化与岭南画派艺术职能的专题性博物馆。可园古建筑面积 2204 平方米,全馆占地面积 58788 平方米,内设六个大小展厅,集收藏保护、陈列展览、学术研究、艺术交流、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是兼具东莞本土文化特色与现代气息的公益性文化设施。
可园博物馆在馆区内提供不少于8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文创产品展示区和销售区,具体区位由可园博物馆根据馆区实际运营情况统筹安排,可园博物馆有权根据馆区整体规划调整展示销售区位置,合作伙伴需配合完成调整。
二、招募对象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记录名单。
4.具备其所运营内容的相应资质或许可,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创产品相关专利证明。
5.具备在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领域的项目经验,需提供与不少于3家博物馆合作的合同或证明文件。
6.本合作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优先合作条件
具有较高文创研发生产能力及成熟产品线、拥有稳定的研发与运营团队、具备与多家博物馆长期稳定合作案例、拥有完善的自有销售渠道(线上及线下)的文创产业公司。
1.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专注于博物馆文化萃取与商品衍生领域;
2.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不少于10项与文创产品相关的有效专利(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3.累计原创开发并上市的文创产品种类不少于50款;
4.与不少于3家博物馆有实质性合作经验。
三、合作细则
(一)合作方式
本次招募合作方式为可园博物馆将可园文创品牌、商标、IP及相关文化资产非独家授权合作伙伴,仅限用于本次合作项下的可园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销售、品牌推广、市场拓展活动,合作伙伴未经可园博物馆书面同意不得转授权第三方使用,该授权期限为5年。
(二)合作保障
合作伙伴须保证所有设计为原创,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不少于10项已授权专利证明。如有侵权,合作伙伴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若可园博物馆因该侵权行为被权利人追责的,有权向合作伙伴全额追偿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维权费用、商誉损失等。
(三)合作分成
1.合作伙伴每年开发投产并销售可园博物馆所辖文物相关的文创新品不低于10款(需提供既往同类项目案例证明),均需落地可园博物馆展区内销售,另与可园博物馆、场地销售运营方进行销售分成,可园博物馆按年收取不低于10万元的授权费;馆区内销售的文创产品总利润的45%归可园博物馆,45%归合作伙伴,10%作为文创产品发展基金。发展基金的使用须经可园博物馆审批。
2.合作伙伴在全国各大知名景区或商业场所开设可园博物馆文创店,形式不拘,需提供十家以上,自负运营所需各项投入,可园博物馆相关文创产品占比不低于店内销售产品总品类的80%,其他品类需与文化产业相关,并经可园博物馆审核同意。可园博物馆有权对合作方开设的所有文创店内销售产品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不符合可园博物馆要求的产品,有权要求合作伙伴立即调整,合作伙伴须配合执行。可园博物馆收取总利润的3%至5%作为利润分成。
3.每年9月15日前,缴纳授权费10万元。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5年。可园博物馆每年对合作伙伴的综合收益、产品研发、公众意见、运营服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者可优先顺延。
(五)运营服务基本要求
合作伙伴在授权期内须完成以下年度运营服务任务(具体方案须提前报博物馆审批,验收标准以可园博物馆事先审批通过的方案及我方发布的客观考核指标为准):
1.文创课程:开发并实施一套面向公众或行业的可园文创开发实训课程,年度开课不少于10次,总课时不少于15小时。
2.品牌推广:每年举办不少于3场可园文创品牌宣传说明会,不少于3场品牌展示系列活动。
3.文创赛事:每年举办不少于1场文创创意赛事活动。
4.渠道拓展:每年拓展并落地不少于10家可园文创快闪合作店铺(快闪店须为实体经营,合作期不少于1个月,有可核实的销售记录)。
以上各项的具体内容、形式、标准,由合作伙伴在方案中细化并经博物馆审批后执行。东莞市可园博物馆有权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核验,未达标者视为违约。
(六)知识产权保护
可园博物馆与合作伙伴在运营期间共同享有合作开发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因合作伙伴原因导致合作中止或合同解除后该知识产权及全部衍生权益归可园博物馆独家所有,合作伙伴仅享有对应设计方案及课程内容的著作权和署名权,不得自行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前述知识产权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四、监管要求
可园博物馆将在合作期间建立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和服务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合作期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若合作伙伴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即刻终止合作协议,并记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严禁涉事单位及人员参与可园博物馆的服务工作。合作伙伴需于终止通知送达后10日内完成退场,结清所有应向可园博物馆支付的款项,撤场不得损坏馆内原有设施。
五、招募流程
1.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
2.馆内评审论证。
3.报上级部门批准。
4.签署合作协议。
5.项目实施。
六、招募报名时间
本次招募报名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6月18日,未尽事宜,以后续公告为准。
七、报名材料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申请则无需提供此项)。
3.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24年以来任意六个月纳税证明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文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6.《东莞市可园博物馆文创产品合作伙伴承诺书》(附件1)
7.《东莞市可园博物馆文创产品合作伙伴申请表》(附件2),含申报单位基本信息以往相关项目案例、与运营内容相关的资质或许可证明、荣誉奖励等内容。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请将报名材料扫描版PDF发送至邮箱:dgkeyuan1850@163.com,标题以“招募+单位名”命名(注意:所有电子版材料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
(二)联系方式
请于2026年6月18日之前发送至可园博物馆邮箱:dgkeyuan1850@163.com。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募事项由可园博物馆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审。
2.可园博物馆对参与报名的单位因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而引起的费用概不负责。
3.参与报名的单位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即被视为接纳本公告所有条件。
4.参与报名的单位必须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损害国家和可园博物馆利益、弄虚作假的行为,可园博物馆将依法追究责任。
5.本次招募须遵照上级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相关政策落实,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相符的内容,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6.可园博物馆对本次招募事项进行全程监督,联系邮箱:dgkeyuan1850@163.com。
东莞市可园博物馆
2026年5月29日